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核心要点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引领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如果我们应对得当,就能够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双赢,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如果应对不当,也可能在产业洗牌中陷入被动局面。因此,必须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实支撑。

■ 从历史发展来看,领先科技和高端人才流向哪里,竞争的制高点和世界的中心就转向哪里。能够掌握前沿科技并迅速应用科技成果、率先变革生产方式的国家,往往能够快速提升综合国力,进而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 在科技创新的战略布局上,要将科技成果的产生与转化并重,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对接,提高研发活动的针对性,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顶层和源头上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引领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招”。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如果我们应对得当,就能够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双赢,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如果应对不当,也可能在产业洗牌中陷入被动局面。因此,必须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实支撑。

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新趋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难得契机。从历史发展来看,领先科技和高端人才流向哪里,竞争的制高点和世界的中心就转向哪里。能够掌握前沿科技并迅速应用科技成果、率先变革生产方式的国家,往往能够快速提升综合国力,进而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当前,科技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性、扩散性越来越强,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引发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崛起。随着以信息和互联网技术为主的新技术体系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也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
一是转化周期缩短。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到产业化,各个环节产生的成果都可能实现转化,有些领域在实验室里即可诞生产品,科技成果转化日益向前端延伸。
二是成果转化主体日益分散化、大众化。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成果源头提供者的角色更加明确,随着“双创”发展,分散化、微型化的创新创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渠道。
三是转化方式更趋多样化。科技型创业、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成为新的成果转化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技术转移”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开辟了新的途径,提供了新的空间,科技创新供给的来源更加丰富,成果应用更加便捷。科技创新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更加直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支撑手段。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扩大科技成果的供给和转化上寻找出路。需求牵引、技术推动是提高产业竞争力、迈向产业链中高端的基本路径。当前需求结构变化了而供给跟不上是我国经济发展供求矛盾的主要表现,解决这一矛盾根本上要靠创新。高水平科技供给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已成为影响产业转型升级的一大制约。由于核心关键技术缺失,一些领域出现“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的尴尬局面,机器人、集成电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制造都存在这种情况。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实质就是产业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过程。只有通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将高新技术应用在发展高端产业上,才能加速新技术新业态向传统领域融合渗透,形成需求与供给良性循环。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已经从全面跟踪进入领跑、并跑与跟跑“三跑”并存的新阶段,并跑、领跑的比重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丰富,具备了大规模应用科技成果、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活力。

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实施之后,国务院颁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办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各地各部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更加积极的探索,科技界、经济界转化成果积极性显著提升,全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明显增加,成果转化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1407亿元。通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了半导体照明、第四代移动通信、北斗导航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9支创业投资子基金,总规模达到173亿元。专业化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高新区,共同形成完整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链条。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新要求

以科技创新供给弥补经济发展的“短板”,打造增长新引擎,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核心关键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新形势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必须适应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成长规律,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

从科技供给和市场培育两个方面同步发力。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是关键,一个是技术供给问题,颠覆性技术创新会带来“产业拐点”的出现,技术创新供给的引领是“产业拐点”的充分条件。另一个是市场培育问题,市场竞争导致的产业生态重构,是“产业拐点”的必要条件。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新技术新产品要适应市场的实际需要,创造出新的市场需求,市场培育则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价值实现的渠道,这是打通科技与经济发展之间通道的主要方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在成果转化中的功能定位。科技成果转化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国内外的实践表明,一项高科技从研究到开发,再到技术转让和产品上市,需要跨越产品中试和上市、企业创业生存两个“死亡之谷”。这要求我们按照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构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法律、政策、文化、社会等生态环境,加强服务、搭建平台,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强引导,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我们要更加关注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源动力,提升企业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更加关注市场公平环境,通过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

发挥创新链各个主体在成果转化中的不同作用。我国经过30余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形成了多种转化模式,如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办企业、企业办研发机构,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直接参与转化。这样的格局在改革初期对于改变转化滞后状况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也造成了不少问题。

例如,没有把不同环节的独特功能培育起来、发挥出来,特别是我国技术交易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市场网络、风险投资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弱,科技人员与企业家结合还不够,产业链、创新链还不完整,配套不协同。
近年来,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仍然缺乏专业化的运作能力,缺少既掌握深厚专业知识,又懂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经营才能的专业人才。这些缺环掉链现象明显制约了成果转化应用,也导致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后劲不足。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更加有效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既去旧,又育新”的要求,大力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强化成果供给、交易网络、专业化机构、人才队伍、资金支持、政策环境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完善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增强高水平科技创新供给能力,有效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持续稳定的科技成果供给。在科技创新的战略布局上,要将科技成果的产生与转化并重,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对接,提高研发活动的针对性,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顶层和源头上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需求。

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研发项目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充分考虑市场导向和企业需求,支持更多的企业直接组织研发攻关。

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围绕标志性成果抓好重点任务部署。全面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创新资金资助方式,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建立“沿途下蛋”机制,尽快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坚持培育壮大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存在的“高端产业低端环节”问题,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把“双创”引入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

构建市场化的科技服务和技术交易体系。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发布一批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向社会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精准科技成果信息。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明确科技成果处置、定价的原则,为市场化交易提供明确的规则,建立专业高效的市场交易平台与服务机构,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区域和行业性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拓展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渠道。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财政性引导投入的杠杆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筹集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效、组合式的金融服务。

培养专业化的成果转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研发众包”模式探索。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人才,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程。推动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加强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的合作,联合培养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

构建政策法规支持和服务转化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法律政策落实上形成合力。注重从顶层设计和研发布局上来解决科技经济脱节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问题。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允许地方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先行先试,加快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建立军民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一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构建一批支持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星创天地”,为大学生和大众创业提供良好环境。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等向社会开放共享。

(作者: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