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南委发〔2015〕15号

(2015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南充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重要部署,市委五届十次全会认真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和任务,对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进行了认真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总体要求,以全面创新改革驱动南充转型发展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市委严格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的总体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为南充创造竞争新优势、推动发展新跨越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实现南充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省内其他先进市州相比,我市在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创新效率和创新体系上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完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不充足、创新创业氛围不浓厚等现象比较突出。以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是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抢抓四川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有利机遇的必然要求,也是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培育区域竞争优势、实现率先次级突破的根本出路。必须始终坚持把创新改革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寻找路径、实施突破,努力走出一条实力更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环境更优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生态、法治、繁荣的区域中心城市。
(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八个着力”重点,以加快转型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以实施招才引智为突破,着力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着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南充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决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障碍,切实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努力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政策链融合发展。
——坚持全面创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坚持走政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之路,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和开放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坚持人才为先。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人才作为创新创业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坚持深化改革。把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双重任务,从优化和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切实加大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营造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良好生态。
(四)主要目标。紧紧围绕省委“三年试验突破、五年基本转型”的总体要求,通过努力,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具有南充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投入不断加大,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动力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城镇结构、人才结构等方面转型实现较大突破,基本建成创新氛围浓厚、创新环境优良、创新链条顺畅、创新成果丰富的创新型城市。
——发展方式基本转型。 创新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发展,R&D经费支出额、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科技进步贡献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明显增长。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三个突破”,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两个翻番”。实现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产值比重“两个提高”。
——消费结构加速升级。 新型消费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创新人才广泛集聚。 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模式导向鲜明、激励有效、科学规范,各类人才积极性、创造性充分激发,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型人才数量大幅增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二、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打造南充经济升级版
(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力打造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发展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服务等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为重点的生物产业,以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等为重点的节能环保产业,以智能制造装备、能源化工装备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以生物质能源、智能电网等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努力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二)推动高新技术与传统制造业融合。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高新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实施产业创新牵引升级工程,以产品设计、标准升级、品牌打造为重点,以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科技专项项目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纽带,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快构筑基于核心产业技术和核心产业链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油气化工、汽车汽配等传统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增强行业竞争力。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丝纺服装、轻工建材、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优势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促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以南充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和四川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产业层次、产品质量、主体素质、科技支撑、服务能力“五大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品牌化水平。大力支持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合作发展平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科技研发联盟,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加速农村交通信息网络、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农业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 以新兴业态引领服务业升级。 适应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加快转型的大趋势,以网络化、定制化、个性化为方向,发展更智慧的现代服务业。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制造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创新商贸、金融、旅游、康养等传统服务业商业模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网络经济、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等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视听等文化科技产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推进涉及人口健康、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应用和推广,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
(五)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着力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南充市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库,积极搭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人力资源数据库、企业重大科技研发需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促进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加强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不断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推动“互联网+制造”,积极支持企业推行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交通、旅游、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农业”,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推动“互联网+民生”,打造“数字南充”、“光网南充”和“智慧城市”,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商贸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培育创新发展增长点
(一)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遴选引进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较好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大力培育国、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上市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通过技术改造、加速孵化等措施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在精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方面有突出优势的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以新能源汽车、丝纺服装为重点的优势骨干企业建立技术研究院,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共性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吸引外地企业到我市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
(二) 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成长计划,通过技术改造、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促进一批中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并逐步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资助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技术研发,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积极提供法律、工商、会计、税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一条龙集成服务。支持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搭建人才培训、标准认证、工业设计、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 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工程,对技术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在企业融资、发展空间拓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建设高水平的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其他研发载体。鼓励企业通过合作入股、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对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和合作。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建立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
四、搭建创新创业载体,扩大创新发展新优势
(一)加快建设南充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 以顺庆工业集中区和西充多扶工业园区为基础,坚持连片打造,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打造“科技、产业、生态、人文”新城。有效聚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资源要素,规划布局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等支柱产业,着力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产城一体、融合创新的城市新区。
(二) 积极搭建创新创业集聚平台。大力推进南充经济开发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法文化创意产业园、南充现代物流园、驻市高校科技园区等产业基地建设,建成1个千亿园区、5个500亿园区和一批超百亿园区。支持现有产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鼓励县(市、区)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优化产业园区布局,支持县(市、区)设立返乡兴业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小微企业孵化园,积极提供资金补助、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政策支持。着力打造孵化楼宇、科技超市、创新工场、创业沙龙、创业社区等众创空间,加快南充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和软件孵化园建设。探索建立“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形成创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梯级孵化体系。
(三)发挥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作用。 创新校地合作机制,探索“企业+高校研究”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原始创新、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市内高校转型为应用型大学,鼓励高校围绕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型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高标准培育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加快建设以油气化工、机械装备、丝纺服装、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的特色职业培训基地。加强与知名高校的科技合作,积极组织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各类高校在南充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和技术转移机构,推动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本市转移和产业化。加快引进或组建一批高层次科研院所,引导科研院所开展面向企业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及研发服务。
(四)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年度共享服务评估及奖励制度,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共用共享。深化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联合组建股份制科技经济实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和创新创业机构,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新机制。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发新技术及创新产品,促进企业开放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向科研机构、中介服务组织购买技术和服务。深化职业教育学校与本地企业的校企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开设学科,强化应用研究。启动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重大项目,以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展成果转化中介服务。
五、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增强金融创新推动力
(一)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市创业投资公司,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和投资高科技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和创新型企业培育,拓宽科技创新企业“最先一公里”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鼓励市、县(市、区)联合发展政策性种子基金、科技孵化发展基金、科技项目股权众筹平台。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南充市国投公司、南充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国有创投公司。
(二)发挥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型企业到沪深交易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及融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引导科技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集合债券和私募债,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和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募集资金。
(三)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手段。大力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南充设立区域科技银行或科技支行,鼓励发展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创新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推动与天使投资、企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实现投贷互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创新科技金融工具,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政府信用+商业信用+专业保险经纪服务”科技保险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发创新险种。推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融合发展,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金融服务渠道。
六、强化人才支撑作用,建设创新人才集聚区
(一)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提高科研院所、高校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的比例。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务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劳务经费支出占比。鼓励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所获收益由个人及其团队支配,劳动报酬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允许采用股权和期权激励的方式激励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骨干人员。建立人才功勋奖励制度,设立南充杰出创新人才奖,激励创新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党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突出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培养。落实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培育造就一大批重要行业和高端产业紧缺人才。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形成人才培养梯队。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突出创造性思维培育。推行开放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以订单式和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增进教学与实践融合。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双证融通”制度,加快现代新型职业人才培育。
(三)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实施“嘉陵江英才”工程和吸引返乡人才创业行动,出台更加优惠优厚的招才引智政策,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采取市场聘用、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等高端人才。鼓励重点产业园区、重点科研事业单位创建“人才特区”,实施特殊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工作机构、服务体系和责任体系,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项目攻坚、名企培育相结合,促进人才、项目、资金一起落户。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快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允许到本市园区兼职兼薪,所取得科技成果可作为在原单位职称评定依据。允许科研院所、职业技术院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完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促进创新人才供需高效对接。
七、推进关键环节改革,激活创新发展源动力
(一)推进创新要素改革。落实国家有关要素价格改革政策,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消耗资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出台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方和需求方的资金补助政策,用足用好技改等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鼓励采用首购、订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并予以支持。落实企业技术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对创业投资企业等股权投资企业的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产业监管制度改革,将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创新型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支持力度,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
(三)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改革科研项目组织方式和形成机制,探索县(市、区)、企业、社会机构推荐和政府战略部署相结合的项目发现机制,强化发展需求导向和市场决定作用。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机制,健全财政创新投入递增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高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抓好科技类社团等中介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改革,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检测检验认证、科技咨询等方面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组织。
八、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总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摆在核心战略位置,强化“第一责任人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统筹推进。建立重大事项领导牵头负责、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目标协同、权责明确、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研究制定配套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保证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配合,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形成支持创新、服务创业、鼓励创造良好环境。加大科技表彰奖励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三)强化目标督查。建立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型经济发展评价指标,把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成效纳入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其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突出创新改革方面的考核权重。坚持挂图作战,加强动态督查,抓好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评估考核和奖惩。
(四) 注重舆论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积极营造大胆探索、宽容失败、公平竞争的创新文化。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