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四川公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和加强农村创业创新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将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资配送等多元有偿服务;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将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符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后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并鼓励大家申报、实施和承接财政支农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完善创新政策措施,简化市场准入条件

简化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创新型企业使用家庭或居民住宅依法登记为经营场所,允许具有农民身份的返乡下乡人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出资组建专业合作社;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各类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范围,对于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将给予企业50%的厂房租金补助;在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方面,对于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等出让标准的70%执行。此外,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做好创业指导服务,试点“宽带乡村”工程

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资金,支持开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于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大力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支持投资入股参与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精准扶贫项目建设。

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放县域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商聚集区服务平台,开通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通道;各地要依托现有的各类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