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有关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请提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有关总结材料的通知》(工科函〔2017〕189号)精神及我委相关工作部署的要求,为掌握我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展情况和各市州推行成效,同时为顺利启动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请各市州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总结你委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一是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及措施;二是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效和经验;三是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四是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二、组织辖区内已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提交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一是近年来企业发展业绩,取得的技术创新突出成果;二是获得地方政府哪些方面的政策支持与倾斜;三是企业下一步发展规划;四是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三、我委将于近期围绕摸清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展现状,开展现场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四、各市州及已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结材料(文字版一份和电子版)请于2017年4月13日前上报我委。

 

联 系 人: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邮    箱:jscxczcx@163.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