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充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中国西部人才强市”建设步伐,促进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向我市主导产业链集聚。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绵府办发〔2014〕22号)的资助项目进行扩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充项目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食品、化工等八大工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会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八大现代服务业项目(企业)的人才团队建设。
二、重大产业项目团队资助
投资类项目团队。对引进的投资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到位资金,工业产业项目在1亿元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在5000万元以上),按到位资金额的2‰(世界500强企业按3‰),给予该项目团队资助;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中的现代物流、旅游、健康养老项目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现代金融、会展、文化创意项目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到位资金的2‰,给予该项目团队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团队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
创业类项目团队。对引进携带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或产业化项目、能够引领绵阳产业发展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且尚未在国内创办企业并在绵阳注册兴办企业的重大项目团队,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团队最高200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团队引进培养高端人才、激励骨干人员、开展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等。资助资金分3年拨付,根据年度绩效评估达到的预期目标,第一年拨付40%,第二、第三年分别拨付30%。
三、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
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对在绵企业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其上一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等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四、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荐资助
鼓励在绵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企业为做大产业集群,围绕项目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按签约高层次人才年薪的20%,给予签约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用作企业引进人才的工作经费。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引荐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绵创新创业。对引荐高层次人才到在绵企业工作、且年薪30万元以上、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签约高层次人才年薪的5%,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对引荐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绵阳创业,3年内入选国家、省、市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引荐人8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荐已入选国家、省级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绵阳创业,入选市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引荐人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为在绵企业引荐高层次人才。对引荐高层次人才到在绵企业工作、且年薪30万元以上、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签约企业给付佣金的50%,给予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以上扩充人才项目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所需经费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人才项目仍按《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绵府办发〔2014〕22号)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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